禮儀之爭

Robert C. Jenkins, The Jesuits in China and the Legation Of Cardinal de Tournon An Examination of Conflicting Evidence and an Attempt at an Impartial Judgment (London: David Hutt, 1894)

這書是導師推薦我讀的。

耶穌會利瑪竇來華傳教,採文化適應策略,借助西洋科學傳教,走上層路線,爭取士大夫成為信徒,走近權力中心。對中國文化風俗,採容忍態度,對拜祖先、祭孔等,認為是文化習俗,沒有違背宗教教義。利瑪竇認為用上帝稱創造主,合乎中國文化。

但其他修會如方濟會、道明會等對利瑪竇的方法不以為然,加上其他原因,終於演成禮儀之爭,引致康熙驅逐教士,以及雍正禁止天主教,而耶穌會後來更被教宗解散。

這過程中有兩個關鍵人物,一是福建主教巴黎外方傳道會的顏璫,他提出七條禁令,內容圍繞創造主譯詞以及尊祖敬孔等行為,一言以蔽之,是跟利瑪竇規矩對著幹。這當然引起信徒和耶穌會教士不滿,但顏璫進一步把禁令上呈羅馬,爭取支持。另一個人物就是教宗派來中國的特使鐸羅,他不顧耶穌會傳教士的反對,發布南京教令,禁止中國天主教徒敬拜祖先,激怒康熙 (如果當日有外交部發言人,會用’粗暴干涉中國的主權和內政’批評鐸羅。),結果被逐澳門。

Jenkins這書利用原始文獻,審視各方的說法和做法,誠如書的副題所言,提出公平公正的論斷。他的結論大致包括:
1. 教宗選人不當,鐸羅年約三十多歲,未能駕馭大局。而且教廷面對 Jansenism 的挑戰,而耶穌會支持教廷的立場,是抗 Jansenism 的大將,教宗對耶穌會也不能太過份。
2. 葡萄牙佔據澳門,為保持在中國的經濟獨佔,對教宗派鐸羅來華甚有意見。
3. 耶穌會自利瑪竇以來傳教卓有成效,在清初更可以在皇帝身邊活動,不想鐸羅搞局,所以諸多阻撓。
4. 葡萄牙與法國在競爭,方濟會及道明會又與耶穌會競爭,耶穌會內部的葡萄牙及法國教士互有意見。
5. 顏璫的中文是有限公司,鐸羅更不懂中文,在康熙面前盡出洋相,加深康熙對教士的敵意。
總之,責任人人有份。

讀此書,對鐸羅本人的認識多了一點。他應該是個好人,盡忠職守,但太年輕,又不懂中文,不是耶穌會士的對手,應該說是個悲劇人物。只不過,這書的作者應該不懂中文,沒有中文的文獻,不夠全面。而且這是百多年前的書,有點過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