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鑑今讀17

卷五十六漢紀四十八

諸葛亮出師表云:親小人,遠賢臣,此後漢所以傾頹也。先帝在時,每與臣論此事,未嘗不歎息痛恨於桓、靈也。桓靈之世,太學生跟宦官激烈鬥爭,結果學生運動被鎮壓,不少領袖被殺,支持學生的官員也被牽連,死的死,逃的逃,留下來的,被禁錮終身。(案:合法禁錮,指禁止做官,類似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但不等於非法禁錮。)

在波瀾壯闊的時代,有幾個人值得表彰:

范滂
范滂愛國,有澄清天下之志,桓帝時因黨錮事下獄,由中常侍王甫審問,對曰:「古之脩善,自求多福。今之脩善,身陷大戮。身死之日,願埋滂於首陽山側,上不負皇天,下不愧夷、齊。」宦官亦為之動容,後遇赦放歸,禁錮終身。靈帝時,黨禍再起,奉命拘捕范滂的汝南督郵吳導不忍下手,抱詔書伏牀而泣,范滂知道是朝廷要釘死他,於是主動投案,縣令郭揖大驚,馬上辭官與他一起逃亡,但范滂不想累街坊,跟老母訣別時,母曰:「汝今得與李(膺)、杜(密)齊名,死亦何恨!」滂跪受敎,再拜而辭。行路聞之,莫不流涕。
南遊子案:讀史至此,不禁鼻酸。

張儉
東漢名士張儉因彈劾宦官被誣陷為黨人而遭通緝,被迫逃亡。他望門投止,人們敬重其名望,甘願冒險收留他,許多家庭因此被牽連誅。他逃到魯國,原本是去投奔好友孔褒(孔融的哥哥),但孔褒恰好不在家。年僅十六歲的孔融在得知來人是張儉後,便主動作主將他藏匿在家中。後來孔門一家被告發,孔融、孔褒入獄,官吏在審訊誰該負責時,孔融說:收留張儉的是我,罪責在我。孔褒說:張儉是來找我的,非弟之罪,罪責在我。孔母說:我是家中長輩,由我擔罪。「一門爭死」。最終,朝廷裁定孔褒有罪。後來黨禁解除,張儉才得還鄉。此張儉,即譚嗣同獄中題壁一詩開篇寫的張儉:望門投止思張儉,忍死須臾待杜根。我自橫刀向天笑,去留肝膽兩崑崙。

讀書人的高風亮節,於此可見。史載,「於是群小得志,士大夫皆喪氣。」

可是司馬光卻對黨人有點意見,他說「黨人生昏亂之世,不在其位,四海橫流,而欲以口舌救之,臧否人物,激濁揚清,撩虺蛇之頭,蹺虎狼之尾,以至身被淫刑,禍及朋友,士類殲滅而國隨以亡,不亦悲乎!」即是說,不否定他們出於義憤,激濁揚清的理想 ,但又認為他們過於激烈,如「撩虺蛇之頭,蹺虎狼之尾」,不但害己,亦「禍及朋友」,似有責備之意。司馬光推崇的,是郭泰,說他「旣明且哲,以保其身」,以及申屠蟠「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」,兩人都不作危言,早早歸隱,司馬光讚賞他們「卓乎其不可及已!」

一言以蔽之,躺平,不作為,見義不為,閒事莫管,才是保命又不累街坊的生活態度。

可是,司馬光大概萬料不到他這種中庸謹慎的處世態度也幫不了他,宋徽宗崇寧年間,權臣蔡京為打擊政敵,立了元祐黨人碑。司馬光名列三百零九人的元祐奸黨的榜首。

總之,是禍躱不過,我輩是歷史微塵,躬逢新時代,上了鐵達尼,中心變遺址,高樓已起,賓客已宴,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