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吏為師

昨天某報報導:「《基本法》23條展開公眾諮詢至本月28日,政府目標於年內完成立法。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接受電台訪問時預告,立法後將與時並進,更新現時的中小學課程內容。她又指,不會期望教師成為「法律學者」,亦不會要求教師研習本港法律,認為
當學生對條文有疑問時,教師可透過專題研習方式,帶領學生訪問律政司司長及保安局局長。

以法為教,以吏為師的效果,荀子強國篇云:

「入境,觀其風俗,其百姓樸,其聲樂不流汙,其服不挑,甚畏有司而順,古之民也。及都邑官府,其百吏肅然,莫不恭儉、敦敬、忠信而不楛,古之吏也。入其國,觀其士大夫,出於其門,入於公門;出於公門,歸於其家,無有私事也;不比周,不朋黨,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,古之士大夫也。觀其朝廷,其朝閒,聽決百事不留,恬然如無治者,古之朝也。故四世有勝,非幸也,數也。是所見也。故曰:佚而治,約而詳,不煩而功,治之至也,秦類之矣。」

用現代語言,就是由亂到治,由治及興(治之至也),偉大復興(古之朝也),強國。荀子這段文字之後仍有幾句,謹遵大法,略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