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前申請了澳洲國立大學的一個 fellowship,居然獲批,六旬老翁仍能上榜,可喜之至。這個是給澳紐大學研究中國問題的博士生申請的,為期兩週,包機票及宿,可以到ANU開眼界,真真不錯。我見他們的博士生的研究範圍,以當代居多,文史是少數,也有道教的,大概是柳存仁的餘緒吧。
今午在走廊碰到導師,匆匆談了幾句。她說她當年的校外考官是 Jonathan Spence. 她又問我是否一向用中文寫論文,我說是啊,她說我常把重點放在一段最後,應該放在開端。她說自己以前也是這樣的,她說 Jonathan Spence 笑稱自己本來不是這樣,但慢慢也好像受這種寫法影響。
我其實是繼承自古以來的一套,大量引文,最後加一句案語,所以重點在最後,這是有中國特色的寫法。